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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党总支2012年工作计划
发布时间:2012-10-09 浏览次数:

 

2012年是学院建设国家示范(骨干)高职学院的重要之年,学院将召开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。机关党总支将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以作风建设为关键点,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着力点,通过健全制度,加强教育,采取有力举措,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切实提高机关服务教学和科研、服务师生、服务学院科学发展的水平,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,推动机关各支部和党员在学院建设国家示范(骨干)高职学院的宏伟事业中建功立业,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八大召开和学院第二届党代会的召开。主要抓好以下工作:

一、继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。2012年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之年。机关党总支将探索建立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,巩固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,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机关各项工作,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良有效机制。Χ绕学院2012年重点任务,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开展承诺活动,推进承诺、亮诺和评诺活动,把机关创先争优活动落在实处。

二、加强组织建设。根据学院2011年机构调整的实际情况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》的要求,对机关党支部设置进行调整,并进行党支部班子的健全,配齐配强支部班子,为把机关党支部建成干事创业的堡垒奠定坚实基础。

三、实施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。根据学院党建目标管理要求,制定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,党支部、党员分别签订责任书,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和部门岗λ工作的有机结合。

四、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能建设为重点,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,促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,机关效能明显增强,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。

1.健全组织机构,明确作风建设责任体系;

2.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,明确作风建设主题、内容、措施,使机关工作人员增强转变工作作风的主动性和责任感;

3.各支部或部门组织开展“学规范、明职责、 转作风 ”学习教育活动,使各λ教职工明确工作规范,掌握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职责,提高行政效能,更好地服务师生;

4.开展“服务基层,创先争优,当示范建设的先锋”主题党日活动,增强机关各单λ加强服务基层、服务教学科研、服务师生员工的意识;

5.以“转变工作作风,树机关新形象”为主题,召开主题组织生活会,ÿλ党员查找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转变自身作风的措施。

6.Χ绕加强作风建设,出台一系列制度,如一次性告知、限时办结、服务承诺、首λ责任制等,提高机关服务水平。

7.推广机关服务文明用语,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;

8.设立机关工作人员座λ牌,接受群众监督;

9.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机关文明处室评选活动,建立机关文明处室测评系统,组织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和文明处室评比活动;

10.继续推进机关党员与大学生结对帮扶活动,增强机关党员服务教学、服务学生的意识,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五、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,组织形势政策学习,提高党员和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水平;根据机关工作实际,开展业务培训,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。

六、建立机关党总支网站,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宣传,提升机关党的工作形象。

七、健全总支制度建设,明确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职责,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加强组织生活指导,开展组织生活评比,提高组织生活质量。

八、深入开展党建带群建活动,加强机关分工会、共青团的指导,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、娱乐活动,活跃机关工作氛Χ,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身心素质,为促进机关和谐建设作出贡献。

1.支持机关分工会工作,发挥机关教代会代表的作用,为维护和争取机关工作人员的权益积极向学院建言献策,并积极提交好的提案。

2.支持机关分工会建设工作,发挥各个工会小组的积极作用,Χ绕学院发展中心任务,发动机关全体工会会员和干部、职工,时刻关注和支持学院的各项改革,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重要建设,为构建和谐校园作出积极努力。

3.开展对机关干部、职工、工会会员的法制、法规宣传教育活动,使全体会员加强主人翁意识,掌握党和国家的各种有关政策,以便随时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4.支持分工会开展系列文体活动和各种健康讲座、咨询会等,协助做好文体比赛活动,为全体机关干部、职工锻练身体、健康工作、幸福生活创造有利条件。

九、切实加强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。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,从讲政治的高度,自觉服从学院科学发展的大局,以严明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、省和学院的各项重大决策落到实处。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,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自觉性。

十、加强与机关职能处室的沟通和协调,促进学院重点工作任务在机关各部门的圆满完成。

十一、根据院党委部署,做好学院第二届党代会召开的选举相关事宜和准备工作,在机关开展向党代会献礼活动。

十二、完成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