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支部、各部门:
根据学院《关于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经贸委〔2013〕98号)要求,现就本总支落实2013年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机构
由机关党总支书记、副书记、各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本总支中层以下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。各支部为考核工作小组,由党支部书记牵头负责本小组考核工作。
二、时间安排
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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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核 工 作 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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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0日-
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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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支部、各部门布置考核工作,教职工自我总结。 |
12月25日-
1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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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考核工作小组召开会议,人员述职及民主测评,相互推优,确定初步考核等次意见。 |
12月29日 |
各考核工作小组(支部)上报初步考核等次意见。 |
2013年元月3-4日 |
向人事处上报初步考核等次意见。 |
元月9日-元月14日 |
各支部上交年度考核表。 |
三、考核优秀名额分配
四、其他要求按学院2013年度考核文件执行。
机关党总支
2013年12月20日 |